平安爆破

爆破安全生产奖惩制度

发布时间:

2020-08-26


1、对认真遵守本规程,在安全生产预防爆破事故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,按照国务院颁布的《企业职工奖惩条例》的精神,发给爆破作业安全奖;

2、一切进行爆破工作的人员、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违反本规程时,都应追究责任,视情节轻重,分别给予批评教育、罚款、收回有关证件、行政处分,直至追究刑事责任;

3、一切进行爆破工作的单位及主管部门,有下列情形之一时,应追究其领导人的责任:

(1)所发布的指令和批准的爆破设计、施工方法、操作细则违反《爆破安全规程》GB6722-2014;

(2)允许无证人员从事有关爆破工作;

(3)发现违反本规程的情况或行为而未加制止;

(4)因作业环境不安全而造成了事故;

(5)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,或不积极组织抢救,不采取防范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。

4、有下列情形之一时,必须追究事故肇事者或当事人的责任:

(1)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,造成重大爆破事故;

(2)擅离岗位,玩忽职守,造成爆破事故;

(3)发现有立即发生爆破事故的危险情况,不采取防止措施,又不及时报告;

(4)发生事故后,隐瞒不报,虚报或者故意拖延报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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