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
发布时间:
2020-08-26
1、根据《安全生产法》规定,企业为特殊岗位职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;
2、劳动保护用品的供应对象为:保管员、守库员、押运员、司机、警卫、安全员、爆破员;
3、劳动保护用品包括:抗静电防护服、抗静电胶鞋、棉线手套和与岗位有关的其他物品,所有劳保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;
4、劳动保护用品须由经理同意,并经安委会检测认可后方可购买;
5、涉爆人员在工作岗位上必须使用劳保用品,以防事故发生,劳保用品使用者要爱惜劳保用品,不得随意损坏,劳保用品不能继续使用时,必须及时向相关部门申领。